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中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 方向 | 学习方式 | 招生人数 | 招生调剂初试科目类别 |
085400电子信息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 | 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类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类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信号与系统类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4 | 化工原理类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物理化学类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金属材料科学基础类 |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无机材料科学基础类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分数线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 A 类考生分数线,且满足我校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各专业具体分数线可查看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603/t20260313_324567.htm)。
2.考试科目要求:业务课一原则上应为数学(含自命题)。
3.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
4.原则上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相关调剂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学院在国家调剂系统审核通过),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s://yz.chsi.com.cn/yztj/)及时缴费(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个人简历
7.其他材料
考生需填写该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ZkVEeWZhQ3ZhWWpx)进行登记,并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邮箱 lidong007@tju.edu.cn 。邮件主题为:【纳米中心统考硕士】资格审查 + 报考专业 + 姓名(如:【纳米中心统考硕士】资格审查 + 材料与化工 + 李四) 。PDF 文件命名格式为:【纳米中心统考硕士】资格审查 + 报考专业 + 姓名 + 考生编号(后五位) 。纸质版原件请妥善保存,于复试时提交至中心。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请查看我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1)复试时间:2026年4月9日 全天
(2)复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二十教学楼西配楼406
注:
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基础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约 20-30 分钟。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中心自行组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课测试采用面试(合并进入实验(实践)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测试科目将参考中心对应专业复试大纲及面试者初试科目类别,详见研招办网站(http://yzb.tju.edu.cn)及中心官网。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采用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3.计分规则
满分为 2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20 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专业课测试 65 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分、综合面试 90 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相加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宜
1. 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纳米中心。
2. 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纳米中心网站。
3. 考生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调剂系统4月8日开启)。
咨询及申诉渠道:
邮箱:zhuxd@tju.edu.cn
联系人: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