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纳米中心2023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3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纳米中心2023级硕士推免生及直博生接收办法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纳米中心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招收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化学、材料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领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挂靠学院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070200 |
物理学 |
理学院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70300 |
化学 |
理学院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80300 |
光学工程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01 |
光电子技术方向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理学院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纳米中心推免复试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已参加纳米中心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一)9月9日-9月26日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网址:
http://202.113.8.92/bszs/。(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 M。
材料清单:
(1)《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
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特别说明:
1. 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 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 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3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3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五、接收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2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纳米中心招生专业提出申请。
2. 纳米中心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院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收学院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202/t20220219_321887.htm)复试注意事项请参照(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203/t20220317_321951.htm)执行。复试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4. 凡通过复试,被纳米中心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5分钟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 有违反校纪校规,收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3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3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邮箱:lei.ma@tju.edu.cn,lidong007@tju.edu.cn,
电话/微信:13920581263(李老师)
天津大学—天津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国际研究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