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天津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国际研究中心(简称:“纳米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纳米中心将分别于秋季学期(2024年12月—2024年1月)和春季学期(2025年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考核工作。
1. 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申请导师(马雷老师,专业代码见表1),按照《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天津大学 2025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 于现场确认时按要求线下提交)。
纳米中心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成立不少于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依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具体分数(总分 100 分,低于 60 分为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依照学校日程安排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资格审查 评分要素及分值明细表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素 |
对应的报考材料 |
分值 |
研究计划选题的 理论意义或实用 价值 |
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 |
研究计划、申请信件 |
20 |
已有成果的相关 性、水平及效益 |
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与报考方向有关的学术文章;获得专利/奖励/专著等成果;已有成果与该学科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同时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
已有成果 |
20 |
对本学科及相关 领域的熟悉度与 相关性 |
综合全面反映该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和最新成果,归纳总结正确;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对原专业和拟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认识深刻准确。 |
综合(包括但不限于申 请信、简历、研究计划、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已有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
10 |
报名材料体现考 生理论基础与专 业知识 |
应体现考生在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掌握了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
10 |
创新性 |
理论、方法、视角的创新性;已有研究成果的创新性。 |
10 |
报名材料体现作 者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的能力 |
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
30 |
2. 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纳米中心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见《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用于现场查验,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和其他材料原件(如专家推荐信、现实情况表现表、成绩单等)需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用长尾夹固定,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提交。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我中心全部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考生的外国语考核统一在各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综合考核办法: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及专业科研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秘书 1 人。
1. 考核方式:综合选取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多元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面试流程见附录)。
2. 考核环节:分为三个环节,其中专业基础面试(或笔试)占 20%、专业综合面试占 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 60%。
3. 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 100 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专业基础面试(或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60 分)的考生均属考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 = 专业基础成绩*20% + 专业综合成绩*20% +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C录取阶段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六、监督机制
(一)纳米中心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由博士生导师及专业科研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纳米中心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邮箱:lei.ma@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 纳米中心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二十教学楼西配楼
邮编:300072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lei.ma@tju.edu.cn
2. 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纳米中心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 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纳米中心网站以及天津大学研招网。
欢迎报考天津大学纳米中心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纳米中心
2024年10月
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410/t20241021_323994.htm
附:纳米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1. 专业代码
目前中心开放的博士申请学科代码如下,请考生根据自身专业通过填写以下收集表(2025级天津大学纳米中心博士招生信息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ZkZOV0NWVUR6QnJT)提前与我们联系,就专业选择及报名入口进行咨询。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入口位置 |
070200 |
物理学 |
理学院 |
070300 |
化学 |
理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080502 |
材料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面试流程
为了保证专业基础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纳米中心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一、 专业基础测试
(一)主要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
(二)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专业基础课统一进行笔试测试;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阅卷及评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
(一)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问题的综合理解情况;
(二)由考核委员会向考生提出 3-5 个问题进行测试,考生口头作答;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问题理解、回答的全面与准确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一)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二)考生用 PPT 作 5 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三)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