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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Wed, Oct 28 2026 02:28 PM 


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依托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等单位,招收天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2027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专业学位博士(085400电子信息、085600材料与化工)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二、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招生专业和学制

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2027年普通招考类博士招生专业和学制如下:

表1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1

070200

物理学

4

2

070300

化学

4

3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4

4

080502

材料学

4

注:如有变化,以入学当年有关制度为准。

五、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六、申请审核程序

A申请阶段

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将分别于秋季学期(2026年10月—2027年1月)和春季学期(2027年3月—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考核工作。

报名时间分别为:

第一阶段(秋季学期):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2月31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第二阶段(春季学期):2027年3月1日—2027年4月9日(中午12时系统关闭)。

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以获取2027年博士报名时间等相关信息。

上述时间为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各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以学院发布的招生办法及后续通知为准。

报名流程和要求等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 资格审查

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博士招生报名学生资格审核与复试参考标准,参照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办法制定,具体内容请见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申请导师(马雷老师,专业代码见表1),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天津大学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于现场确认时按要求线下提交)。

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成立由博士生导师及专职教师至少5人组成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依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具体分数(总分100分,低于80分为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依照学校日程安排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2. 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申请材料(见《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用于现场查验,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和其他材料原件(如专家推荐书、现实情况表现表、成绩单等)需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用长尾夹固定,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提交。

特别说明: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教育部留服认证报告》等,详细内容请查询我校2027年博士招生简章。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我中心全部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考生的外国语考核统一在各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面试中进行。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综合考核办法:

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及专业科研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 考核方式:综合选取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多元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面试流程见附录)。

2. 考核环节:分为三个环节,其中专业基础面试(含笔试)占20%、专业综合面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 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专业基础面试(或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中任何环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考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C录取阶段

1.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2. 调剂原则:申请调剂的考生,其报考初始专业(或硕士阶段研究方向)需与调剂专业高度相关,且需满足调剂专业的申请条件(如学历背景、科研基础等),跨专业调剂需经调剂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评估认可。调剂考生需先通过原报考专业的资格审查及多元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考核各环节均需达标,无不及格项),且总成绩需达到调剂专业的最低录取成绩要求(通常不低于调剂专业同批次合格考生的平均成绩或划定的调剂分数线)。调剂考生将按照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则优先比较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按排序依次确定调剂拟录取资格,额满即止。调剂需考生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材料(如调剂申请表、原报考专业考核成绩证明等),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需确认调剂意愿,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七、监督机制

(一)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邮箱:lei.ma@tju.edu.cn

八、其它事项

1. 学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二十教学楼西配楼

邮编:300072

联系人:马老师

Email:lei.ma@tju.edu.cn

2. 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 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学院网站(https://ticnn.tju.edu.cn/)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

2026年10月

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一、专业代码与报名入口

1)目前中心开放的博士申请学科代码如下,请考生根据自身专业通过填写以下收集表(【腾讯文档】2027级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博士招生意向信息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ZmFJRXhoS2hKa2pi)提前与我们联系,就专业选择及报名入口进行咨询。

表2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入口位置

070200

物理学

理学院

070300

化学

理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080502

材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面试流程

2)为了保证专业基础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公正和透明,确保考生的权益,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三、专业基础测试

3)主要考核考生对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

4)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专业基础课统一进行笔试测试;

5)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阅卷及评分。

四、专业综合测试

6)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问题的综合理解情况;

7)由考核委员会向考生提出3-5个问题进行测试,考生口头作答;

8)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对问题理解、回答的全面与准确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五、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9)重点测试考生研究生期间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科研与学习经历,考生应突出自己的研究成果、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术会议等。采取考生介绍和老师提问的方法;

10)考生用PPT作5分钟的学术工作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及科研情况;

11)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考生所取得成果的创新性、投入的精力、工作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表达交流能力等方面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上述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大学纳电子科学与芯片工程学院(纳米中心)所有,如有变化以学校及中心后续官网通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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